积极引导全球经济议程,推进全球经济治理体制变革,改革完善国际经济治理体系,促进国际经济秩序朝着平等公正、合作共赢的方向发展,已经成为现阶段中国的重大国际战略选择。 作为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理所当然地有着参与和改善全球经济治理机制的愿望与诉求,希望在全球治理体制的变革中做出积极的贡献。然而,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是,现有世界经济治理机制还存在若干严重缺失,缺乏公正性、公平性和代表性。比如,没有充分回应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新的诉求,占世界总人口七成以上的发展中国家拥有的国际话语权与自身及其对全球增长的贡献不相匹配。同时,既有全球金融治理中的治理责任分配矛盾,同样也难以在短时期内解决,新兴大国与传统强国间在全球治理责任分配上的冲突可能加剧。传统强国常指责新兴大国在提供全球公共产品上采取“搭便车”做法;而新兴大国则认为其并不具备足够的国家能力执行全球规则。此外,现行的全球金融治理还存在若干责任性赤字,欧债危机暴露出来的问题已表明全球金融风险监管危机重重,单纯的国内监管无法控制全球性、系统性金融风险。 上述情况表明,现有的全球金融治理体系与机制越来越不能适应世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变革已经迫在眉睫。而对于我国来说,这场变革既是重要机遇,也是严峻挑战,需要我们准确把握、妥善应对。面对这一新形势,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自身实力,努力增强参与能力,使我国在全球经济治理机制变革中处于主动地位。我们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下更大的功夫。 首先,中国参与改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本身就是一种极具现代性和挑战性的工作,并无先例可循,需要秉持“干中学”的态度。具体到政策层面,不仅需要鼓励按照“全面性、均衡性、渐进性、实效性”的原则改革国际金融体系,坚定释放长期、稳定、公平、可预期的政策信号;同时更重要的是,“十三五”期间要持之以恒地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提升内力修为,提高金融业的全球综合竞争能力,高度重视完善法治建设和优化市场环境,充分凝聚中国上海和港澳台地区等全球金融中心力量,逐步增强全球金融定价权和资信评级能力,有序打造层次合理、功能互补的全球金融市场体系。 其次,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建设并不等同于要颠覆现有的国际机制,推倒重来,另起炉灶,而是改革完善,这就意味着中国有必要会同国际社会一起携手加强治理机制建设。这方面可供运作的空间是比较广泛的。如:有效推进国际金融机构治理形式创新,积极提升自身议程设置能力,参与制定与实施新的全球金融治理规则;灵活有效地强化建立多层次的全球或地区金融安全网络和合作安排;积极推进全球金融业监管标准和法规建设;扩大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全球金融治理机制中的代表性和发言权,更加重视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关切,等等。此外,还应积极打造更具包容性的全球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 再次,中国参与推动世界走向真正的全球经济治理,应重视智库作用。中国需要加强智力储备,加强能力建设和战略投入,加强对全球治理的理论研究,高度重视全球治理方面的人才培养。要积极主动地通过人员访问交流、建立研究项目库、合作开发数据库、建立信息共享体系等方式推进全球智库合作网络的建设。 最后,在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的进程中,不仅需要“干中学,干得好”,而且还要“会说话,说得好”,着力提升全球经济治理话语的塑造能力。良好的国际形象和国际声誉对于中国参与改善全球经济治理意义重大。现阶段我们需要加强话语塑造、有效传播和良性互动,发挥中国传统文化的优势和精华,将其注入全球治理理念当中,为全球治理变革贡献智慧和力量;推动全球治理理念创新发展,尽快供给更多的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不断丰富传播形式,使中华文明蕴藏的相关治理经验和理念能更立体、更鲜活、更有效地传播,帮助国际社会更理性地认识和理解中国的和平发展道路。 【版权声明】凡来源学习时报的内容,其版权均属学习时报所有。未经中央党校报刊社书面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平台不得引用、复制、转载、摘编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上述内容或建立镜像。如需使用请点击后方“获取授权”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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