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层建筑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虽然这一理论已有广泛深入的研究并有相对统一的表述,但仍有一些难点以至困惑的问题值得研究。中央党校哲学教授胡为雄的《马克思的上层建筑理论:文本、解释与现实》(广西人民出版社2017年4月出版)一书,对上层建筑问题作出了新的探索,提出了自己独到、新颖的理解和看法。
立足于经典文本,力求将马克思有关上层建筑的论述置于原始语境中理解。作者认为,将马克思有关上层建筑的论述放置到原始语境中来理解,应当具体把握它所包含的思想、观念,政治结构、政治权力和政治行为,信用和虚拟资本等三种主要含义。按照这样的理解,作者对上层建筑作了新的阐释,从而拓展了上层建筑的研究。值得注意的是,作者特别关注上层建筑概念的含义在马克思不同著作中发生的变化。如在《德意志意识形态》《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等前期著作中,马克思和恩格斯最初是借用上层建筑概念来说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用上层建筑一词来指称思想、观念;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上层建筑这一概念的意义发生了转变,马克思将其称之为“法律的政治的上层建筑”,即用上层建筑来指称社会政治结构及政治权力,并在法文版《资本论》中对此进一步作了明确规定——删去了“有法律的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相适应的现实基础”一语中的“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相适应”部分,把该句删改成“有法律的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的现实基础”。作者也注意到上层建筑概念中有关信用和虚拟资本的含义为何未被引起重视的原因,并从语言学角度作了解释。在此基础上,作者进一步考察马克思有关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及社会意识三者关系的观点,把上层建筑看作社会的政治结构,把上层建筑竖立其上的现实基础看作社会的经济结构,把社会意识看作社会的精神文化结构。这三种结构相互联系使社会构成一个活的机体。
对以往的研究作了认真的考察和评价。该书在解释历史篇中比较详细地考察了苏联、中国理论界对马克思上层建筑理论研究的历史,对这些国家的理论家关于上层建筑的理解和解释作了具体的分析和评价,认为这些理论家对上层建筑理论的解释确有重要贡献,但也有简单化的倾向,尤其是把社会意识置于上层建筑的核心加以强调,这种解释长期以来被承袭。对于中国学界的研究,作者梳理了投身中国共产主义运动的早期理论家关于上层建筑理论研究和解释,考察了这些研究在新中国建立后对学界所产生的影响;也考察了我国哲学界先后发生的两次有关上层建筑的学术争论,同时考察了1950-1990年代编写的几部优秀哲学教科书对马克思上层建筑理论的解释,并在这种考察中反思了我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教学研究的水平。作者认为,这些哲学教科书或教学大纲关于马克思上层建筑理论的阐释,其影响和作用是巨大的,但也明显地受苏联哲学教科书的影响,需要加以全面准确的理解,恢复马克思上层建筑理论的本来面目。
关注现实,自觉回应时代有关重大问题。该书在现实发展篇中,考察了当代社会政治上层建筑在演化过程中出现的许多新形式和新特点,如全球性治理和超国家治理的趋势、国际社会与民族国家在政治的相互影响、社会群团组织的出现并参与社会治理、民主管理职能的增强以及与经济基础的混合生长、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之间的一些中间环节等。作者认为,这些新特点印证了马克思上层建筑理论的正确性。因为马克思当年在研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其发展时,就已预见了资本主义全球性的发展和“世界历史”发展过程中会产生许多新的政治形式,产生许多新的政治现象。 【版权声明】凡来源学习时报的内容,其版权均属学习时报所有。未经中央党校报刊社书面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平台不得引用、复制、转载、摘编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上述内容或建立镜像。如需使用请点击后方“获取授权”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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