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先解释概念:非市场均衡是相对于市场均衡的一种状态。读者知道,市场均衡是指在价格机制作用下供给与需求保持平衡,市场得以出清;所谓“非市场均衡”,指供求也保持平衡,但这种平衡不是由价格机制发挥作用,而是政府调节的结果。用一句话概括:非市场均衡是供求由政府调节形成的均衡。
我作此文要讨论两个问题:一是人类经济活动为何存在非市场均衡或者怎样看待非市场均衡?二是哪些产品供求需要政府调节,非市场均衡与市场均衡如何分工?要把这两个问题说清楚,我认为从分析“自然平衡”与“非自然平衡”入手会更容易理解。事实上,“非市场均衡”与“非自然平衡”道理相若,明白了后者,也就理解了前者。
说远一点,从自然秩序研究人类行为,先行者是亚里士多德。公元前300多年,他在《政治学》和《伦理学》等著作中就用自然秩序分析政治与伦理;中国的老子也是这方面的高人,提出“道法自然”就是强调人类行为要遵从自然法则;但若从经济学看,用自然秩序推出经济均衡的学者,则是重农学派代表人物魁奈。
何为自然平衡?通俗地讲,符合自然秩序(自然法则)的状态即为自然平衡。若读者觉得此定义过于抽象,我不妨用“水平规律”来解释。现在有两个相互连通的湖泊,两者的水位怎样平衡?有两种可能:若两湖水位相同,根据“水平规律”水会保持静止,不会流动;若两湖水位不同,水会从水位高的湖泊流向水位低的湖泊。这是说,水流动或不流动皆符合自然法则,故为自然平衡。
那么何为非自然平衡呢?非自然平衡是指通过人类干预达到的平衡。还是以水为例。某地有一河流,水位西高东低,按照水平规律,水会自西向东流动。可现在有人在河上修筑大坝建水库,水不再向东流动了,这种状态是否是平衡状态?我们说,这种情况并未改变水平规律,由于修筑了大坝,现在形成了一种新的平衡。不过这种平衡不是自然平衡,是非自然平衡。
解释了自然平衡与非自然平衡,回头再说市场均衡与非市场均衡。在某种意义上,市场均衡与自然平衡类似,共同点是两者都不存在外力干预。在分析水平规律时我说,两个湖泊的水位是通过水流动或不流动保持平衡。在商品市场上,“价格”就好比是湖中之水,供求也通过价格涨跌保持均衡。此点好理解,读者只要懂得“价格如水”,也就懂得了市场均衡。
难以理解的是“非市场均衡”。说过了,非市场均衡是政府调节供求形成的均衡。要追问的是:供求本可以由价格涨跌达到均衡,政府为何要出面调节?思来想去,我认为也可从非自然平衡中找到启示。长江发源于青藏高原,一路经云南、四川、湖南、湖北、江西等省市流入大海。此乃自然规律,可人们为何要在沿岸修筑大堤呢?答案是,若不修筑大堤,涨水季节会泛滥成灾。
这就是了,政府调节供求就如同修筑大堤,目的也是为了趋利避害。举个真实的例子。2008年汶川地震后食品严重短缺,当时有商贩将食品卖成了天价。按市场规律,食品涨价无可厚非,可灾民却因买不起昂贵的食品而怨声四起。逼不得已,所以政府要打击那些囤积居奇的商贩,同时又从各地紧急调拨食品增加供给。想问读者,你觉得政府当时这样处理有何不妥吗?
或许有人说地震是特殊情况,一般情况下政府不应调节供求。我不同意这看法。请读者再看一个例子。早些年国内房供不足,加上炒房者推波助澜,市场一度形成涨价预期,而涨价预期又带动更多人炒房,如此恶性循环最终导致了金融脱实向虚,面对这一局面政府怎能不调控?其实今天房价回落,正是政府限制炒房的效果。
由此可见,非市场均衡的存在是因为某些产品由市场均衡有负作用,政府调节是要弥补市场均衡的缺陷。那么到底有哪些产品供求需要政府调节呢?在我看来有三类:第一类是事关国家安全的产品,如国防军工以及核心技术产品等;第二类是事关社会公正(或社会稳定)的产品,如地震时期的食品、服装等生活必需品;第三类是公共品与公共服务,如消费没有排他性的公共设施。
以上是从产品类别看。再往深处想,非市场均衡之所以存在,归根到底是它与市场均衡比,其交易成本相对低,不然供求是用不着政府调节的。其实,本文要讨论的第二个问题即非市场均衡与市场均衡如何分工,关键也决定于交易成本。为何说交易成本是决定两种均衡分工的关键?科斯1937年发表的《企业的性质》一文对计划与市场的边界作过分析,相信读者都看过,恕我不重复。
这里我要特别提点的是,政府调节供求可形成非市场均衡,并不等于政府可以改变供求规律。供求规律只能利用,不可能改变。就像人类可利用“水平规律”蓄水发电,但却改变不了水平规律。同理,政府调节市场也只能利用供求规律,不可能改变供求规律。引申到政策层面,含义是政府若不希望某商品价格过高,可取之策是增加供给,而非限制价格。
归纳本文有两个要点:第一,供求均衡存在两种形态,市场均衡是通过价格机制作用实现的均衡,非市场均衡是通过政府调节供求达到的均衡;第二,两种均衡形态分工的边界决定于交易成本,这是说,只有当市场均衡的交易成本过高时,政府才可以调节供求,形成非市场均衡。 【版权声明】凡来源学习时报的内容,其版权均属学习时报所有。未经中央党校报刊社书面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平台不得引用、复制、转载、摘编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上述内容或建立镜像。如需使用请点击后方“获取授权”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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