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依法治国作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之一,已经踏上了新的征程。这个新征程,是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背景下的新征程,是中国法治建设由“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向“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升华的新征程。
坚定不移走“中国版”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每一种法治形态背后都有一套政治理论,每一种法治模式当中都有一种政治逻辑,每一条法治道路都体现一种政治立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根本制度基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制度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这条道路具体体现为五个必须坚持,即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这条道路是我们实行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双向互动探索出来的自我演进的内生式发展道路,在核心要义、基本内涵、发展方向和形成方式上体现了中国国情和中国特色,是“中国版”的法治道路。在依法治国的新征程上,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地在这条“中国版”的法治道路上行进,不断深化依法治国实践。
建设“集成版”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指出,要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由此可见,在依法治国新征程背景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同于“法律体系”和“法制体系”,它是一种涵盖“法律体系”和“法制体系”,以规范国家、政府、政党治理行为为主要目的的动态治理体系,由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五个子体系集成。其中,法律规范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是法治体系的基础和前提,没有完善的法律和党规,中国不可能实现法治。法治实施体系对于法治体系起着决定性作用,因为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法治监督体系对于法治体系的运行至关重要,只有充分发挥好人大监督、纪委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行政机关内部的监督和舆论监督,才能保证法治有序运行。法治保障体系对于法治体系的实施极为关键,这种保障包括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法律纠纷争议化解机制构建、国民的法治理念和法治文化培养等。以上五个子体系的集成即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总体框架。建设这个“集成版”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将为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构建雄厚的基础和提供坚实的保障。
发展“升级版”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借鉴古今中外人类法治文明有益成果的基础上,从当代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出发,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经验,形成了系统的法治理论。如,指明法治方向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明确法治的本质特征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明确法治的主体是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确定法治的格局是实行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提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建设16字方针;明确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作为实现党的领导的依靠途径,奉行宪法法律至上;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反对任何形式的特权;阐明法治的功能是制约公权、保障私权,强调权由法定、权依法使,尊重程序,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阐明法治的核心价值是公平正义,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指出法治的目的是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实现人民的权利;指出要把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信仰法治、坚守法治作为法治的基础;指出要把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作为抓法治建设的关键,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使领导干部成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典范。上述法治理论构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也搭建起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的“四梁八柱”,形成了有中国气派、中国风格和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它在一系列方面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丰富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宝库,是“升级版”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马克思主义化,是21世纪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必将为依法治国提供强大的思想动力。 【版权声明】凡来源学习时报的内容,其版权均属学习时报所有。未经中央党校报刊社书面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平台不得引用、复制、转载、摘编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上述内容或建立镜像。如需使用请点击后方“获取授权”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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